2025年12月31日,南京沪江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920204,证券简称:沪江材料)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2022年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南京沪汇包装科技有限公司塑料包装、铝塑包装材料及制品生产线扩建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同意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1534.50万元(未包含尚未收到的银行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资金支付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沪江材料于2021年12月17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981号)。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946.9445万股(含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所发新股)-,发行价格为18.6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76,889,232.60元△◆,扣除发行费用15,097,352.10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61◇,791,880.5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分别于2022年1月7日、2022年2月16日到账并存储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账户名称 银行名称 专户账号 金额(元) 南京沪江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支行 1 4,440▼,888.90 南京沪汇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支行 62 10,904,144.41 合计 15,345,033.31
截至2025年12月22日,▪○☆“南京沪汇包装科技有限公司塑料包装▼…▷、铝塑包装材料及制品生产线扩建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注2◆☆:由于节余资金持续产生银行利息和扣除手续费,节余募集资金金额以划转资金日的银行结算资金余额为准。
注3:预计待支付款项金额系已履行合同而尚未支付的部分募投项目相关工程、设备尾款及质保金等。
该募投项目曾经历两次延期。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将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23年12月31日调整为2024年12月31日。后因项目相关部门审批项目建设设计方案耗时较长、实际开工时间晚于原计划以及少数定制设备采购周期长▲•、未按期交付等因素影响,公司于2024年12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再次审议通过将募投项目的竣工投产时间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
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沪江材料严格遵守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监管规定及内部制度,从项目实际情况出发,在确保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及达成预定目标的前提下,对设备选型等关键环节秉持适用性、合理性及经济性原则进行审慎遴选•,尽可能利用公司现有资源▽○,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严格控制项目预算与成本支出,合理降低了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同时,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了一定的理财收益,加之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期间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入,共同构成了募集资金节余。
公司表示◁▼,“南京沪汇包装科技有限公司塑料包装、铝塑包装材料及制品生产线扩建项目”已建设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分配资源,提升公司经营效益,拟将节余募集资金转入公司一般银行账户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支付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不会用于高风险投资。对于部分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公司后续将根据合同约定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支付。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及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项目规划及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策○…•,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拟授权公司财务部门办理节余募集资金的划转及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等事宜,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2025年12月30日•△■,沪江材料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公司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对该事项无异议。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