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广州瑞立科密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立科密”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和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对瑞立科密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广州瑞立科密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因日常生产经营需要,预计2026年拟与关联方瑞立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以下简称“瑞立集团▲”)、智驾汽车科技(宁波)股份有限公司以及长春万康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合计交易金额不超过8◇★▼,000.00万元。
2025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张晓平先生、余锦瑞女士、张佳睿女士、黄万义先生已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保荐机构对此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请股东会审议。
注2=△□:预计与单一关联人发生交易金额在300万以上且达到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0.5%的单独列示,其他关联人以同一控制下为口径进行合并列示
2025年1-11月,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合计9■,602.25万元(不含税,未经审计),具体见下表: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 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 大差异的说明(如适用)
表格中实际发生额为截至2025年11月30日的数据-▽,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 额在年初预计范围内。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的发生基于实际市场需求和业 务发展需要,较难实现准确预计◆▪•。公司在进行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时,主要从 各项关联交易相关业务供求关系等方面考虑,按照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上限 预计▲-▽,因此与实际发生情况存在一定的差异■○▽。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 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 较大差异的说明(如适用)
公司2025年度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需求,差异不会对公 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未发现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注2: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尚未实施完成,全年实际发生金额以经审计的2025年年度报告数据为准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摩托车零配件制造;摩托车及零配件零售■■;摩托车及零部件研发;摩托车及零配件批发;仪器仪表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液力动力机械及元件制造=☆;金属成形机床制造;电机制造;机械设备研发…☆★;机械电气设备销售△◆□;五金产品批发•☆;塑料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金属材料销售■△;润滑油销售;黑色金属铸造;有色金属铸造;新材料技术研发;棋牌室服务▼△□;健身休闲活动(不含高尔夫球运动);物业管理◁☆;广告发布;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品牌管理;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风机、风扇制造▲•;集成电路制造▷▲;泵及真空设备制造;风电场相关系统研发;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住宿服务;餐饮服务;生活美容服务;理发服务•;电影放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瑞立集团有限公司是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的法人主体,经营正常○◆,具备正常的履约能力。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配件批发;城市轨道交通设备制造;轨道交通通信信号系统开发;轨道交通专用设备、关键系统及部件销售;轨道交通运营管理系统开发;电机制造;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风机、风扇制造;集成电路制造;风电场相关系统研发;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泵及真空设备制造;泵及真空设备销售;润滑油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瑞立集团瑞安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经审计总资产为943,590.84万元,净资产为312○=,291.53万元▼;2024年1-12月主营业务收入为313▪☆●,095☆○.57万元▪▷◆,净利润为11▷◇…,347.98万元。
瑞立集团瑞安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是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的法人主体,经营正常,具备正常的履约能力。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摩托车及零配件零售▽▪•;汽车装饰用品销售◁☆;电池零配件销售;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摩托车及零配件批发;电池零配件生产;摩托车零配件制造;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五金产品批发;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通用零部件制造;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再制造●△;摩托车及零部件研发;高铁设备=-、配件制造●▪-;电机制造=;工业机器人制造;智能机器人的研发○☆;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制造○-;五金产品零售;橡胶制品销售;橡胶制品制造;合成材料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日用化学产品销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化肥销售▽★;肥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电池销售;电池制造;蓄电池租赁;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润滑油销售▲▷-;润滑油加工、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轮胎销售;轮胎制造;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住房租赁○;仓储设备租赁服务●=;塑胶表面处理;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表面功能材料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浙江新瑞立汽配有限公司是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的法人主体,经营正常,具备正常的履约能力。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机械设备租赁…●;电子产品销售=▷;智能车载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通信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系统服务▷•;汽车零配件批发;电子元器件批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一般项目:智能车载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4年12月31日•◇○,智驾汽车科技(宁波)股份有限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为44-★,374◆….12万元,净资产为25,225.17万元,2024年1-12月主营业务收入为19•,011▲.82万元•▼◆,净利润为-16,537.04万元。
智驾汽车科技(宁波)股份有限公司是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的法人主体,经营正常,具备正常的履约能力▽-◆。
经营范围■:汽车材料生产及加工•▷、汽车零部件生产及加工=▲☆,经销汽车配件•△◇、钢材□◁、建材、化工产品(以上两项危险品除外)、五金交电☆、机械设备及配件,房屋租赁,普通货运(以上经营项目,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禁止的,不得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凭有效许可证或批准文件经营;一般经营项目可自主选择经营)*截至2024年12月31日▲,长春万康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总资产为10,848.59万元★◁,净资产为6,737=▼○.70万元,2024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为6,672◁◁●.39万元,净利润为272.74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公司子公司长春瑞立科密汽车电子有限公司总经理杨春来先生系长春万康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将该公司认定为关联方。
长春万康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是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的法人主体◁◇,经营正常,具备正常的履约能力。
公司2026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是基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向关联方采购零部件▼△、设备以及场地租赁服务等,并销售气压电控制动系统等主动安全产品以及零部件等。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均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参照市场价格和实际交易中的定价惯例○☆▽,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对于公司及其子公司2026年度预计范围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交易双方将在交易实际发生时签署具体协议。
上述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所需,均按照正常商务条款实施,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相关交易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业务不会因此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2026年度预计与关联方之间所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所需,符合正常商业条款及公平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预计的关联交易额度合理,交易价格均以市场原则公允定价,符合公开、公正、公平的交易原则▲-●。相关日常关联交易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公司与该等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2025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张晓平先生、余锦瑞女士、张佳睿女士、黄万义先生已对该议案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请股东会审议。
公司本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事项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符合公司日常经营所需,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瑞立科密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